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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最嚴外匯管制已實施,這些事項需注意
時間:2017-07-06 作者:卓賢控股集團
從2017年7月1日起,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《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》正式實施。新規定下,哪些與你有關,對普通消費者有影響嗎?匯錢需注意什么?今天小編來為大家梳理一遍。

一、以下行為將上黑名單
中國外管局重申,境內個人辦理購匯時,不得用于境外買房、證券投資、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。
除此之外,協助他人購匯、借用他人額度實施分拆購匯等也是被嚴格禁止的。
新規會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的真實性、合規性進行檢查,對于存在違規行為的個人,國家外管部門會依法將其列入關注名單管理。
一旦列入關注名單,個人當年及之后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,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。
二、易超過5萬要上報
新的管理辦法,其中最大的一處變化,就是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。
超過以下三種額度的交易,金融機構都要上報:
1、現金交易人民幣5萬以上或外幣1萬以上;
2、自然人境內轉賬交易人民幣50萬、外幣10萬,跨境人民幣20萬、外幣1萬,超過這些額度的要上報;
3、非自然人境內外均為人民幣200萬、外幣20萬,超過這個額度也要上報。
央行解讀稱,這是為了防范利用大額現金交易從事腐敗、偷逃稅、逃避外匯管理等違法活動的風險。
三、個人購匯申請書必須填
今后,無論何種用途,個人去銀行購匯必須填寫這份《個人購匯申請書》。
新版的購匯申請表除了購匯人個人基本信息外,還增加了預計用匯時間欄目和每種用途的詳細相關信息。其中需要注意的是,購匯用途,預計用匯時間填報項為必填項。
例如,如果是境外留學,要填寫學校名稱、留學的國家、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。
四、買保險也有監管
新的管理辦法中,除了原有的銀行,反洗錢監管將擴大到保險代理/經紀公司、消費金融公司和貸款公司。
值得注意的是:非銀行支付機構也首次被納入了報送大額交易報告的范圍。也就是說,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,適用于非銀行支付機構。
央行解讀稱,目前,人民銀行對非銀行支付機構應當履行的反洗錢義務,還有更為具體的要求,例如《支付機構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》。
普通消費者影響幾何?
外匯的嚴格管制,主要是為了反洗錢、反腐敗,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外幣跨境流出。事實上,對于消費者來說,基本是無感知的。新規下,超過5萬元的交易銀行仍會正常受理,但會多加監測。
不過對于出國留學來說,將造成一定影響。此前在中國向境外匯款購匯額度的5萬美元可以同日一次完成,而現在如果想要避免被大額交易報告,必須要分6次才能完成5萬美元的交易(每次最多9999美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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